2011年9月11日星期日

七、和氏璧——林连玉的建国蓝图

七、        和氏璧
——林连玉的建国蓝图

“我们的子子孙孙,将要世世代代在这个可爱的土地上,同工作、同游戏;在遥远的将来,更可因文化的交流,习尚的相染,把界限完全泯灭,而成为一家人。”——林连玉

       作为一位知识分子,林连玉早就在思考马来亚独立建国后的未来。在他的设想中,未来的马来亚应是如此:“我们的子子孙孙,将要世世代代在这个可爱的土地上,同工作、同游戏;在遥远的将来,更可因文化的交流,习尚的相染,把界限完全泯灭,而成为一家人。”

       在这个“遥远的未来”尚未降临之际,马来亚应有其独特的意识形态。1953年,他写过一篇《谈马来亚的精神》:“马来亚要独立建国,就必须有马来亚独特的意识形态,,这个国家才会有其生命。这种马来亚独有的意识形态,我们也可以称之为马来亚的精神……依照我个人的意见,马来亚精神最美满的境界,应包含下列四种要素:第一,是英人的民主精神;第二,是华人的勤俭美德;第三,是巫人的乐天襟怀;第四,是印人的和蔼态度。”

       欲达到这种完满精神境界的交融,就必须让各民族和睦相处,而和睦相处的前提就是对马来亚共同的效忠。19565月,林连玉应《马来亚前锋报》之邀,为开斋节特刊撰写献词:“马来亚独立建国的事业中,顶重要的工作,就是心理上的建设。第一,要培养共存共荣的观念。我们知道马来亚是民族复杂的地区,每个民族对这一地区的开发,都有他们不可磨灭的贡献。我们必须把所有的民族,当作一家人看待,权利与义务一律平等……第二,要培养以马来亚为第一家乡的观念。这是对外来民族说的。须知道你们虽有祖国,但是你们的子孙已是马来亚的儿女了,马来亚才是他们的祖国……凡是不肯共存共荣的人,是马来亚的罪人;凡是做了马来亚的公民,而不以马来亚为祖国的人,也是马来亚的罪人。”

       每个民族既然对马来亚的开发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,并愿意效忠于这片土地,所以大家都是这片土地的主人:权利与义务一律平等。若论权利,以当时华文教育饱受打压的背景来看,最为重要的或许就是各民族文化平等发展的权利。“创造文化,享用文化,发扬文化,是任何民族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。”正如陈祯禄所说:“华人若不爱护华人的文化,英人不会承认他是英人,巫人也不会承认他是巫人。”正因如此,“我们的文化,便是我们民族的灵魂。崇高的、圣洁的灵魂,必须受到极神圣的尊重”。

       语言、教育是文化的载体。因此,“我们文化的传递和发扬,必须寄托在华文教育的继续存在即发展的上面。所以尊重我们的华文教育,即是尊重我们的文化。”文化的存续仰赖教育的发展,华文学校如是,马来学校、淡米尔学校亦复如是。如要让各源流的学校都能持续发展,其语言就必须受到官方的肯定,获得在法律上的保障。各种语言的平等权利受到了肯定,各源流学校的平等发展才是顺理成章,从而达致“文化平等发展的权利”。因此,林连玉念兹在兹的就是让马来语、英语、淡米尔语、华语都列入官方语文。如果华文能享有平等的地位,华文教育就可获得长久的保障,中华文化在马来亚的发展亦可长盛不衰。

       那么,多元文化的发展对同一国家的效忠是否构成矛盾?林连玉早在50年代就给出了答案:“我们认为马来亚建国最要紧的是精神上的团结,并不需要求助于民族的统一。因为民族与国家不是一物而两称的,有不可分离的表里关系的,而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。民族是以血统而形成的,国家是以利益而结合的;利益相冲突虽然同一民族,也可分裂为数个国家;利益相一致,虽然许多不同民族,也可合建一个国家。”

在教育上,如要让各民族效忠同一个国家,只要使各民族的教育培养共存共荣、一致效忠的观念即可,而不必强求语文的统一:语文,只是教育工具,而非教育目标。林连玉很明确地说:“我们知道,文字是教育的工具,不是教育的实质。以学习某种文字,为效忠的象征,这是不可思议的想法。请问,美国人是读英文的,会不会把英国当祖国?而瑞士人有学意文的,有学法文的,有学德文的,都能一样对瑞士效忠,这是什么道理?”诚然,一国之间须有其共同语,但是各族必须学习一种共同语言,绝不意味着其他的语文教育不能得到平等发展的权利。“如果一种族的优越地位,而对另一种族加以歧视,去摧残其文化,甚至要消灭方言教育,这种偏见,非但违背教育原理,且将促使各民族更形分裂。”

极为难得的是,林连玉对于“平等”的理解并不仅仅局限于华族的视角:“我们华人应当了解,在各族并居的地区,如果有一族在文化及经济上,占绝对的优势,而另一族却在文化上及经济上占绝对的落后,这不仅是不幸,而且将会发生危险,因为我们面对着劣势的危机,又怎会对别人发生信任呢。因此,我们必须赶快伸出友谊之手,做些实际工作,辅助他们的文化向上,以及经济发展,等到他们的实力,可以和我们互相颉颃的时候,他们有了坚强的自信心,反而成了我们最良好的益友了。我希望我们全体华人,能够相信我的见解,并且实践我的主张。”当民族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兴盛的时期,林连玉立足于民族的本位,却又能超脱种族观念的束缚,提出辅助马来人的看法,这叫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”——正是中华民族的智慧成就了林连玉的伟大。

不过,在尚未独立之前,这一切都还是极其遥远的构想,眼前的当务之急只有独立一事。因此,林连玉暂时搁下对华文教育至关重要的“华语官化”追求,大力向马来亚华人倡导向马来亚效忠的观念,呼吁华人申请马来亚的公民权。不过,英殖民政府于1952年制定的联合邦公民权修订法令充斥着极强烈的排他色彩,不止有居住年龄的限制,还须通过英语或马来语考试,条件极为严苛。在林连玉的组织领导下,五大华人社团主催“全国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公民权大会”大力反对。偏偏此时许多华人对于未来的方向犹感迷惑,对本地政治不关心,乃至于许多符合条件的人也不去申请公民权。此时,林连玉真是忧心如焚。他一面领导教总宣传申请公民权的重要性,自己一面骑着脚踏车,挨家挨户地劝告马来亚华人申请公民权,却面临了极大的阻力。有些华人认为公民权只不过是政党的“把戏”,甚者直接斥责林连玉“数典忘祖”。

1957831日,联盟政府主席东姑阿都拉曼(Tunku Abdul Rahman)在默迪卡体育场(Stadium Merdeka)高喊七声:“Merdeka(独立)、MerdekaMerdeka……”,举国欢腾,喊声震天。

而林连玉的建国蓝图,一如和氏璧,光芒万丈、足为传国之宝,却又哀婉凄绝,催人泪下——乃至于林连玉本人,也是如此。

[] 和氏璧:

春秋时期,楚国有一个叫卞和的琢玉能手,在荆山里得到一块璞玉。卞和捧着璞玉去见楚厉王,厉王命玉工查看,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。厉王大怒,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脚。厉王死,武王即位,卞和再次捧着理玉去见武王,武王又命玉工查看,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,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脚。武王死,文王即位,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,眼泪流干了,接着流出来的是血。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为何,卞和说: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,而是哭宝玉被当成了石头,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,无罪而受刑辱。于是,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,见真是稀世之玉,命名为和氏璧。——百度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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